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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2007年度工作总结

作者:ty

    二00七年,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召开了第三届会员大会暨换届年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的第三届组织机构并正式开始履行工作职责。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始终认真贯彻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旅游工作政策,认真围绕协会章程和公约开展工作,保持和发扬积极认真,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以“服务行业,规范行业,发展行业”的理念来为昆明市的旅行社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做着自己不懈的努力。2007年,协会根据旅行社的需求于年初拟订了全年的工作计划,在旅游局的帮助和指导下,在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协会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工作计划内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安排基本完成。现将二00七年度协会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协会换届,组建协会新的领导班子,奠定协会继续服务行业、履行工作职责的基础。

    协会于2006年底即开始筹备协会召开会员大会和换届的工作。通过召开数次理事会,对换届所需的会议材料、财务审计,推荐新的组织机构侯选人等做了充分的准备。2007年2月8日,协会正式召开会员大会,150余家会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届协会工作报告、第二届协会财务审计情况的报告、协会关于章程修改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协会组织机构,其中,第二届协会财务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至此,第二届协会完成应履行的工作和任务,顺利将工作和职责移交新的协会组织机构。

二、成立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一日游分会,切实开展规范一日游市场经营行为的工作,维护一日游旅游市场的行业秩序。

    2007年4月6日,昆明市旅游局成立昆明市“一日游”自律监督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暨一日游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会议。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在会上签定了《昆明市一日游安全、质量、秩序、效益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发挥行业协会组织、自律、服务和行业发展的功能,针对昆明市旅行社本地招徕、同行并团的一日游市场进行行业自律和规范。

    2007年8月30日,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协会在市旅游监察支队的指导下,召开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一日游分会成立大会,会议通过了一日游分会管理办法,诚信自律公约,选举产生了分会的组织机构,对分会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工作思路和要求。分会的成立,对一日游市场秩序的规范和自律起到了推动作用。

    分会成立后,适时的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1、完善组织机构,安排工作场所,正式开展工作。2、对从事一日游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及市场状况进行调查。一定程度上掌握了一日游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及一日游市场状况,了解了各经营者的经营模式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情况。同时开展一日游团队餐饮情况的调查工作。3、结合新颁布实施的《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对一日游服务人员进行了培训。4、印制《分会会员手册》,按照公约内容,开始向各会员单位收取质量信誉保证金,正式签订分会《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一日游分会行业诚信自律公约》。以保障分会后期的自律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5、加强与一日游团队餐饮企业合作。分会对愿意合作的餐饮企业进行了登记。各会长、副会长单位亲赴石林、九乡,对愿意合作的餐饮企业进行了实地考查,对餐厅的厅面、餐具、卫生间、停车场等的设施设备进行了逐一查看,了解服务员的情况,并做了详细记录。考查结束后,初步确定了部分餐厅为分会一日游团队的接待单位,其他进行整改。分会同时要求各餐厅与分会签定质量承诺书,以保证一日游团队餐饮卫生和质量要求。

    下一步,分会还将与相关单位合作建设一日游的团队结算和团队监督的网络系统,通过电子平台实现对一日游旅游团队的规范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与景区点、旅游汽车、旅游购物行业的合作与发展,在规范一日游旅游市场的同时,创造行业更好的经济效益,实现行业的合作共赢。

三、根据协会年初制定并经理事会通过的协会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并完成相关工作。

    1、与旅游汽车协会共同研究旅游车辆调度问题,规范旅游汽车调度,解决旅游车辆调度的合法性问题。

    为规范旅游汽车的调度,明确旅游交通的安全责任和服务质量责任,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和昆明市旅游汽车行业协会在市旅游局的指导下,针对旅游车辆的调度部门,业务操作进行了规范。经过调研和双方协会的多次协商,确定了公司授权、明确安全和服务质量责任,公示调度部门的原则。根据此原则,双方协会签定了《关于规范旅游汽车调度的协议》,汽车协会对授权的调度部门进行了培训,旅行社协会对汽车公司授权的调度部门、调度用章及协议进行了公示(协议内容及公示的调度部门详见协会网站www.kmtaa.com)。就此,根据协议内容进行旅游汽车调度的旅游企业,基本上解决了车辆调度的合法性问题,明确了旅行社用车的安全责任和服务质量责任。

    2、根据省旅游局贯彻1、2、4、5号公告措施,规范旅行社间,旅行社与导游公司间借调导游行为。

    为加强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导游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导游的调派行为,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和昆明市导游协会对导游的调派进行了研究和磋商。

    根据规范调派行为的要求和旅行社借调导游的实际情况,协会拟发了《关于旅行社间调用导游人员签定相关协议的通知》,拟订了旅行社间《借调导游人员长期合作协议》(范本)和《临时调用导游合作协议》(范本),提供给旅行社与旅行社借调专职导游人员时进行使用。随后,协会与导游协会签定了《关于调用导游公司导游人员的合作协议》,与导游协会共同拟订了《调用导游公司导游人员长期合作协议》(范本)和《临时调派导游公司导游人员协议》(范本)。几项协议范本的推出,对旅行社与旅行社之间,旅行社与导游公司之间导游借调的规范操作,导游和旅行社权益的保障和导游服务质量的规范进行了明确,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起到了促进作用。

    3、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旅行社经营中税收征收方式和发票开具问题。

    根据旅行社经营中的反映,旅行社在涉及税务关于税收的征收方式和旅游发票的开具方面,存在着一些不统一的情况和标准。在税收征收方式上,有的企业采用的是查账征收,而部分企业采取的是定额征收,不同的税收方法给企业的经营条件和效益带来了不同的影响。在旅行社所开具的正式发票所核定可以抵扣的服务种类上,有的旅行社目前可根据业务范围及业务需求开具五种发票,即旅游费、团费、考察费、学习费、会议费;而部分旅行社只能开具旅游费和团费两种;有的旅行社在两种的基础上可增开综合费。旅行社的发票服务种类填开范围的区别和限制,区别了企业的经营环境,限制了企业经营范围。

    据此,协会多次向市旅游局、市地税局、省旅游局上报了关于反映旅行社经营中税收方面问题的报告。之后,市地税局邀请市旅游局和协会就此了解情况,约请旅行社召开座谈会听取旅行社的意见。经过对接,市地税局向协会明确了旅行社营业范围内有会议、考察、培训内容的,就可以申请相应发票,会议费和考察费根据文件精神可以进行抵扣;对于征收方式是根据国家税法和企业对会计核算规范的程度不同采取的不同手段。对于对政策理解的不同,税局将通过培训进行明确。随后,省旅游局与省地税局进行了沟通,协商出了对旅行社以查帐征收为主和研究出台旅游发票的初步意见。

    今年,协会将继续跟进此项工作,为旅行社经营创造优良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

    4、关于旅行社旅游佣金问题。

    4月,税局继续开展了对昆明市旅游企业的税务大检查,重点之一是旅行社和旅游购物企业,景区(点)的佣金、返款的税收问题。就此,协会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旅行社企业在对佣金收授和部门承包管理的困难,同时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对旅游佣金收授和税收实施办法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对此,协会约请购物、导游和旅游汽车行业协会对购物佣金进行了多次的座谈和研究,就佣金的收授和税收办法向管理部门提出了一些参考意见,即旅游行业佣金的税收问题,通过法人对法人的方式收授和支付是一种可尝试的运作方式,通过旅游购物企业、旅行社、导游公司和旅游汽车公司在支付和收授佣金后,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再对旅行社的业务部门、导游人员和旅游车驾驶员,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统筹分配。

    在协会的不断反映下,经省旅游局和省地税局协商,已决定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进行研究。

    5、积极向相关政法部门反映关于对旅行社内设部门负债跳槽的从业人员进行债务追偿的法律依据和解决办法。

    旅行社从业人员负债跳槽,影响了旅行社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然而,此种行为往往得不到相应的制裁。就此,协会向省高院、省人大财经委上报了《关于解决昆明市旅行社行业经营中有关法律保障问题的报告》,同时向省旅游局进行了汇报。报告中指出:旅行社从业人员负债跳槽,旅行社的资产就被非法侵占。旅行社经营部门业务人员侵占公司资产甚至是国有资产的行为理应受到刑法的制裁。但在实践过程中,公安部门和检察院认为此种行为系业务人员与旅行社的承包关系,属于经济纠纷,均不受理此类案件。我们希望,省人大能够对旅行社行业存在的此种问题给予重视,从防治和惩治的角度,对现行的法律法规作出解释,对部门经营人员拖欠款后逃逸或跳槽的,由公安或检察院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维护旅行社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的合法经营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同时,从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的角度开展工作,促成此类问题的有效解决,解决旅行社经营的后顾之忧。

    6、关于旅行社年度综合评审工作。

    根据《云南省旅游条例》的规定,为建立和完善适应旅游市场发展新趋势的管理机制,引导行业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充分发挥协会自律作用,倡导旅行社企业严格诚信操守,履行诚信承诺,加大对诚信企业的宣传和对不诚信企业的惩戒,使全行业形成良好的诚信服务氛围。昆明市旅游局和协会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和准备,拟订了《昆明市旅行社年度综合评审办法》、《昆明市旅行社年度综合评审实施意见》和《昆明市旅行社年度综合评审标准》。此标准旨在通过对旅行社经济指标、规范经营、规范管理、资质考评和投诉管理的考核,确定旅行社的年度综合情况。最后,通过昆明旅游网、协会网站对考评评审工作和结果进行公示,达到宣传和惩戒的目的,同时,根据评审情况对旅行社企业进行规范和管理。

    协会在此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展开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和文案工作。下步,协会还将在对旅行社的实地考评,企业资料的完善和评审结果的公示继续发挥行业的自律作用。

    7、积极反映地州捆绑销售和平台结算对昆明旅行社经营造成的经营困难和影响,对建设昆明旅游结算平台进行调研和分析。

    年内,大理、丽江和香格里拉对旅游资源和旅游企业的整合相继完成,同时出台了相关的营销政策。这些政策中包括了捆绑销售、强制平台结算、临时涨价和对所谓“非线”进行查处等不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问题。就此,协会一方面积极向省、市旅游局进行反映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与相关地州进行沟通。通过协会和企业的反映,市旅游局协调地州行政管理部门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各协会均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要求改变不符合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反映了企业的诉求,地州也对结算退款时间等进行了改进;通过协会与丽江旅行社管理公司沟通和谈判,丽江管理公司对与昆明旅行社的合作协议进行了修改,改正了大量的不符合旅游市场发展和影响昆明旅行社经营的条款。下一步,协会将继续与有关方面进行反映和沟通,为建立云南无障碍旅游和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开展工作。

    地州对旅游资源和旅游企业的整合,对昆明旅行社的影响明显:一是资金压力,二是三地整合后以一个集团或公司应付昆明地区的若干旅行社和更多的旅行社业务部门,凸显昆明地区旅行社企业“小、散、弱、差”弊端和旅游管理的难度。面对此种现状,协会积极开展应对措施的研究,提出建立昆明旅游结算平台的思路并积极向政府部门汇报。市旅游局对此极为重视,联合协会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对建设结算平台的要求、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调研。通过调研,肯定了协会改革旅游经营模式的思路,但由于企业对此意见不完全统一,建议继续考虑成熟的方案。协会将继续在整合旅行社资源,发挥旅行社客源优势的方面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推动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四、完成政府交办工作,构架行业间、行业与政府、行业与企业的桥梁,切实发挥协会沟通政府与企业和市场的纽带作用。

    1、年内,协会多次参加和组织旅行社代表参加昆明市旅游局、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关于修改《昆明市旅游监察条例》的意见征集工作会议,结合旅行社经营的实际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提出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以网上反馈的形式向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法制办反馈了关于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2、配合市旅游监察支队开展使用统一格式的《团队运行计划表》的工作。同时,根据旅行社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使用的意见积极反馈支队,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

    3、确实落实安全责任,完成年初与市旅游局签定的《安全责任书》安排的各项工作。根据责任书要求,协会建立了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在黄金周和旅游旺季,大型活动前发文提示旅行社加强安全管理,提示安全注意事项;专项建立安全档案;配合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等,顺利完成行业安全责任任务。

    4、积极参与旅游局组织的宣传促销工作。年内,协会安排专人参加昆明国际旅游节、国际旅交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组织旅行社企业参加世界旅游日、昆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活动;组织企业参与成都、厦门、墨西哥等十余个国内外旅游城市的旅游推介会,同时,与墨西哥城签定了双方旅游协会加强旅游合作协议;配合旅游局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外省和外国的旅游促销活动。

    5、作为昆明旅游联合会的副会长单位,积极完成联合会交办工作,与联合会和其他协会联合开展了全国旅游协会论坛和筹备昆明旅游诚信企业评定的方案制订和标准制定工作。

    6、加强与国内外其他协会联系,积极开拓新的市场信息沟通渠道。一方面,协会通过联合会组织的全国旅游协会论坛,与参会的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网、长沙市旅游协会、杭州市旅游协会、贵阳市旅游协会和南京市旅游协会等建立了协会间的友好联系,另一方面,协会通过日本全国旅行社协会考察昆明旅游资源的机会,与日本全国旅行社协会建立了信息沟通和合作的机制:第一步,由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推荐昆明地区符合日方要求的接待条件的酒店和餐饮企业,对昆明的景区点的游览线路、游览时间和游览特点进行介绍和推荐(以上信息协会已通过相关协会渠道进行收集中),信息通报后由日方协会向其6000余家旅行社会员单位进行推荐。之后,两协会将在更广泛的方面进行合作。

    7、年内,按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协会还完成了旅行社行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推荐和初评,昆明市旅游系统劳模的推荐,昆明市旅游网的信息采集,云南日报《昆明人手册》的旅行社宣传,协助市旅游局推进签定《包车合同》、开展旅行社从业人员委托授权上岗等工作。

    协会一年来做了大量的有益于行业,有益于企业的工作,同时,也基本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这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各会长、理事单位的辛勤工作和旅行社企业的支持密切相关。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协会工作的不足:协会在整合行业资源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方面还有工作要做;行业自律的能力有待提高;协会与会员单位的协作和沟通交流不够充分;协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有待加强等等。今年,协会将在提高旅行社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规范行业建设,拓展协会职能,维护企业权益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行业和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

 

                                      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

                                           二00八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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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2-27 16: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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