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7]75号)和昆安[2007]11号文件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月促年,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昆明市旅游行业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凝聚共识,统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年”和“攻坚年”总体部署,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着眼于构建昆明旅游安全和谐发展,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以人为本,推进旅游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为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谐旅游的推进,营造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
二、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和谐旅游,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07年6月1日—30日,其中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昆明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长由市旅游局黄峻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旅游局施丛峰副局长、市旅游监察支队付一民支队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监察支队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监察支队陈江洲副支队长担任。
五、活动内容
1、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各旅游行业协会可结合实际,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充分利用旅游行业领域的各类宣传媒体,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具有旅游安全代表性的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树立和谐旅游安全发展观,提高旅游安全意识,规范旅游安全行为,强化旅游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2、开展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各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各旅游行业协会要根据各自工作重点和实际,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抓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力争有所突破,消除本辖区地域、本行业的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真正做到让“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扎根于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心中。同时,对排查存在的旅游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在6月初召开全市旅游“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分析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同时培训全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员,以培训抓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骨干,促进各旅游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4、确立完善昆明市旅游同业“旅游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用联席会议制度拉动旅游行业之间的工作互动,形成“行政指导、行业监督、企业参与”的工作格局。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互查,促进主管部门和旅游行业协会、企业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联动协调与合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旅游企业间安全风险控制联动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联合会议制度的组织架构,工作形式、规则另行发文)。
5、由昆明市旅游局与旅游企业联合印制“旅游安全”宣传折页,让旅游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认知旅游大安全,也让旅客在旅游的过程中知晓安全旅游的内涵。
6、组织旅游企业召开一次现场观摩和旅游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让旅游企业互相学习,相互促进,在观摩学习中找差距,学习新方法,推广新经验。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