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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一日游标准合同的通知

作者:ch

各一日游经营单位:             

按照昆明市旅游局与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发的《关于推广使用<昆明市一日游旅游合同>文本的通知》[昆旅联(20072]的文件有关精神,全市经营“一日游”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与旅游者(团)签定旅游合同时,必须使用由昆明市旅游局制定,市工商局监制的《昆明市一日游旅游合同》。现合同已印制完成,现将使用一日游标准合同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731920为合同文本的推广使用期,各旅行社应将使用标准合同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推进,依法、认真、完整地填写。921开始,市旅游局、工商局将对合同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二、旅行社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在签约人一栏加盖旅行社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盖章或使用其它印章的,一律视为违规无效合同,旅行社须接受相应处理。

三、合同由市旅游局指定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一日游分会印制、出售。合同一式两份,采用无纸复写形式印制,各旅行社在使用时,应逐份加垫纸张,以免多层复写造成浪费。

四、购买合同时,各经办人必须携带盖有旅行社公章的介绍信(注明经办人、购买份数等内容)。

五、合同售价:0.6/份。

购买地址:世博园2号门世博风情街办公楼1-4

联系电话:3107663     3103665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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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9-12 10: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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