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一日游经营单位:
按照昆明市旅游局与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发的《关于推广使用<昆明市一日游旅游合同>文本的通知》[昆旅联(2007)2号]的文件有关精神,全市经营“一日游”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与旅游者(团)签定旅游合同时,必须使用由昆明市旅游局制定,市工商局监制的《昆明市一日游旅游合同》。现合同已印制完成,现将使用一日游标准合同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二、旅行社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在签约人一栏加盖旅行社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盖章或使用其它印章的,一律视为违规无效合同,旅行社须接受相应处理。
三、合同由市旅游局指定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一日游分会印制、出售。合同一式两份,采用无纸复写形式印制,各旅行社在使用时,应逐份加垫纸张,以免多层复写造成浪费。
四、购买合同时,各经办人必须携带盖有旅行社公章的介绍信(注明经办人、购买份数等内容)。
五、合同售价:0.6元/份。
购买地址:世博园2号门世博风情街办公楼1-4
联系电话:3107663 3103665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三日